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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战辉、郭冬冬涉嫌集资诈骗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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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犯罪嫌疑人赵战辉、郭冬冬涉嫌集资诈骗案,已于近日由蒲城县公安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。


      侦查机关认定:2013年至2018年间,犯罪嫌疑人赵战辉在蒲城县区域内以蒲城县喜农果蔬专业合作社、蒲城县田丰农机专业合作社,蒲城大福面业有限公司为名先后成立14个分社,向我县不特定村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,数额特别巨大,现资金链断裂无法给投资群众兑付本金,造成严重后果。犯罪嫌疑人赵战辉将部分集资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、房贷给他人以及供自己挥霍消费等。在该犯罪过程中,犯罪嫌疑人郭冬冬起到积极协助作用,与赵战辉构成共犯。


      该案因被害人人数众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,详见《蒲城县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(审查起诉阶段)》。


     以上事项如有疑问,请联系蒲城县人民检察院,联系电话0913-3336353。

供稿:蒲城县人民检察院

编辑:贾闻

审核:肖世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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